摘要:当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呈现从“传统化”向“专门化”、从“谋一域”向“谋全局”、从“内部性”向“外部性”的趋势转变,司法一体化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文章按照司法一体化的研究目标,经过数据收集与统计、偏差筛选等步骤,选取3项指标4项具体要素进行具体分析。研究表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环保法庭设置风险扩张、人力资源匮乏等问题;协作内容的笼统性、协作发展的模仿性困境要求司法协作机制应做出符合治理要求的突破性创新;司法被动、行政先行的衔接模式也亟待重新审视。未来应根植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现实,从盘活司法资源、建立同质化审查、合理衔接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等方面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
关键词:黄河流域;司法专门化;司法一体化;协同性;边界性
中图分类号:D922.1;D922.6;X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5)06-0014-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095
基金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同的规制路径”(Q2024FXH29);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化研究”(18VSJ028)
作者简介:许中华(1995—),女,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法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