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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参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思考

【作者单位:1.中国地质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中国
【作者:尤孝才1,2,张宇2】 【预览:

摘要:矿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和社会领域,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使政府职能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从经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法律规范滞后于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结论。因此,应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市场运行机制、价格税收、环境保护及利益分配等矿业领域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以促进和保障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宏观调控;矿业;可持续发展;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F407.1;DF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6995(2007)10-0004-03
出版时间: 2007年 第10期
作者简介:尤孝才(1967-),男,江苏省徐州市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学院资源产业经济博士研究生,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从事国土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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