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大乡村的最大优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本质上是将其固有的公共性、系统性、稀缺性与权益性四重核心属性,深度融入“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的社会再生产过程。文章以福建省D村为案例,揭示上述理论属性在现实中遭遇的治理被动性、资源碎片化、价值隐形化与主体边缘化困境。D村通过创建激励相容机制、构建整村运营平台、深耕细分市场、确立按权分配机制等实践,将理论属性转化为富民实践。研究表明,生态共富的关键在于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组织重构-市场建构-分配保障”三大机制协同运作,将公共性与系统性转化为集体行动的治理基石,将稀缺性转化为扩大再生产的运营中枢,将权益性转化为农民共享收益的内生保障,从而形成生态富民的可持续运行机制。
关键词: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共同富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1;F205;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6)08-0028-10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37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数字生态文明的学理阐释与实现路径研究”(24BKS107);福建省党校系统科研与决策咨询项目“县域城乡融合驱动共同富裕的机制与效应研究”(FJ2025DXK34)
作者简介:周蓉(1988—),女,湖北省襄阳市人,福州市委党校经济教研部讲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