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损害载体的同一性,当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受损时,其资产权益和生态功能可能同时受损,并且这种受损最终将致使自然资源经济性利益和生态性利益受损。为协同救济这两种利益,文章在厘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与生态功能损害的关联性基础上,辨析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与生态功能损害协同救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以必要性与可行性为理论和实践前提,根据是否要求损害人承担经济性利益金钱赔偿,将救济分为双重责任救济和修复责任救济,以此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与生态功能损害协同救济机制建设方案。
关键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生态功能损害;协同救济;修复
中图分类号:D922.6;D922.3;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5)02-0033-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089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民事救济机制研究”(23BFX035)
作者简介:刘嘉玲(1998—),女,福建省晋江市人,中山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