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并实施矿产资源督察制度是推进国家矿产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矿产资源监管由“督企”向“督企督政并举”转变。当前,矿产资源督察面临督察法律依据不足、督察内容不明确、督察制度不完善、督察业务基础薄弱等诸多挑战。围绕矿产资源“怎么督、督什么”的议题,提出建议:①加快矿产资源督察立法工作,将矿产资源督察制度纳入矿产资源法;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清单制度、完善问责机制等手段,压实地方政府矿产资源主体责任;③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矿产资源督察工作规范;④创新督察方式,理顺矿产资源督察与其它监督制度的关系;⑤加强矿产资源督察业务能力建设。
关键词:矿产资源督察;矿产资源治理;政府责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3)02-0039-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713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项目“矿产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分类指引研究”
作者简介:王世虎(1980—),男,山东省沂水县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工学硕士,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