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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多重效益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作者:李黎,吕植】 【预览:

摘要:生物多样性及其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不仅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为人类适应局地和全球的环境变化带来了机会。然而,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不足被认为是当前《生物多样性公约》目标未能实现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计划在中国昆明召开,大会将审议通过“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为适应新的全球战略,提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的建议:(1)我国现有的森林和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应纳入生物多样性目标;(2)将农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纳入到我国的生态保护政策;(3)将生物多样性全面纳入到生态保护政策的考核指标;(4)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评估的专业机构和队伍。

关键词:生态补偿机制;自然保护;土地多重效益;农业生物多样性

中图分类号:F062.1;X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9)07-0012-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306

作者简介:李黎(1983—),女,安徽省合肥市人,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德国弗莱堡大学生态学博士,主要从事景观生态学研究。

通讯作者:吕植(1965—),女,甘肃省兰州市人,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保护生物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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