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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划、管、审”

【作者单位: 1.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南昌 330025;2.高安市国土资源局,江西 高安 330800】
【作者:于少康1,郭松1,罗璇1,胡建华2,陈小平2】 【预览:

摘要:按“基于现状、尊重规划”的思路,运用“枚举法”和“统筹协调法”研究划定了高安市自然生态空间。按分级管控与正负面清单准入管理相结合的模式,构建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机制,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实行正面清单准入管理,一般生态空间内限制开发,实行负面清单准入管理。构建了建设占用审批新模式,将空间准入与用途转用相衔接,提出从空间准入用地预审到建设占用审批的具体流程。完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建议:统一标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评价;针对争议图斑,允许纠错;结合实际,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适应新形势,整合审批流程。

关键词:自然生态空间;划定思路;用途管控;建设占用审批;高安

中图分类号:F205;F062.2;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9)04-0053-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21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市景观格局与环境因子的耦合及优化研究”(41561043)

作者简介:于少康(1980-),男,甘肃省天水市人,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高级工程师,土地资源管理硕士,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管理研究。

通讯作者:郭松(1992-),男,江西省南昌市人,助理工程师,土壤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规划与管理等。E-mail:417005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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