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复合生态系统的视阈来看,矿山企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矿业开发在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同时,也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危害。如:改变地形,引发地质灾害;对水、大气、土壤产生立体污染;破坏生态系统,酿成严重的资源环境危机。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全面履行生态责任,建设绿色矿山,切实减轻矿产开发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生态带来的危害。这需要矿山企业树立“绿水青山”新理念和全员生态责任意识,加强矿山企业生态伦理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矿山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复合生态系统;矿产资源开发;矿山企业;生态责任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X1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9)04-0026-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235
基金项目: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河北省企业伦理文化与社会责任研究”(201702120201);2014年河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河北省矿山生态工程及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研究”(14454217D);2013年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矿山企业生态工程与社会责任研究”(201345)
作者简介:苗泽华(1964—),男,河北省巨鹿县人,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委员、商学院院长,企业管理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河北地质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工业企业生态工程、新儒商理论、市场营销管理、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