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绿色矿山建设应遵循企业行为规律。传统理论认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治理环境的积极性。政府往往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并通过庇古税、押金、禁令等手段来迫使企业进行环境治理。波特假设认为,企业积极遵守政府规制,可以获得规制收益,从而实现“双赢”。文章根据环境治理的两大政策分类,梳理了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的国际政策脉络,指出矿业企业可以通过恢复治理地质环境,主动建设绿色矿山,实现“波特假设”。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企业恢复治理环境最优模型出发,讨论了绿色矿山建设在循环经济、利益调配、零和博弈三个层次的成本收益特点,提出了基于三个层次的制度建议。
关键词:绿色矿山;企业行为;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9)04-0020-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254
基金项目: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与管理技术支撑”(DD20160091);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查监测成果集成”(12120113080500);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矿业权管理落实生态文明技术支撑”(2200114)
作者简介:朱清(1983—),男,湖北省松滋市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工学博士,研究方向:资源产业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