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河北省承德市、河间市、三河市、涞源县和滦州市五个地区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实施模式的基本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改善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实施模式的制度建议。目前,河北省在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方式上还处于探索阶段,虽取得一定效果,但做法不够成熟,需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措施,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准入退出机制;针对社会资本不同参与方式确定合理的投资收益;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
关键词:社会资本;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制度建议;河北
中图分类号:F301.24;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9)01-0042-04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19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7YJCZH192)
作者简介:郑小刚(1978—),男,山西省翼城县人,国土工程高级工程师,理学硕士,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等研究。
通讯作者:杜亚娟(1988—),女,山西省洪洞县人,土地利用规划中级工程师,管理学硕士,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等研究,E-mail:bingdongzhiy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