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方面,香港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注重立法,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分类管制,划分多种生态功能区;规划管控,严格限制准入功能和强度;严格审批,规范建设项目准入流程;协同管理,将对抗转化为合作;多元共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对大陆的启示和借鉴:(1)加强立法,从生态空间的规划、建设、保护等环节建章立制,明确生态保护的底线和刚性内容;(2)建立统一的生态空间管理机构;(3)实施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制;(4)探索建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5)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空间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保护监督等工作。
关键词:生态空间;用途管制;香港;启示
中图分类号:F062.2;F301.2;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8)07-0062-04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66
基金项目:国土资源部城市土地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城市化地区生态空间规划及政策仿真支撑技术研究”(KF-2015-01-020)
作者简介:夏欢(1987-),女,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人,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应用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土地制度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