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用地制度同样应由两部分构成:即公共利益用地制度和非公共利益用地制度。在我国长期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公共利益内涵泛化,导致非公共利益用地的取得途径被极大扭曲。文章在提出建立非公共利益用地制度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构建我国非公共利益用地制度可能引发的农地流转失控、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衔接以及土地收益分配等诸多问题,最后对构建我国非公共利益用地制度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非公共利益;农村土地;土地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6995(2008)10-0025-02
出版时间: 2008年 第10期
作者简介:廖喜生(1979-),男,江西省峡江县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土地经济和土地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