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资料,对地勘单位所拥有的地质勘查成果作会计处理: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矿业权价款进行确认时关键在于确定地质勘查投资重置成本、实物工作量、勘探费用的单价、技术性贬值以及投资收益等;探矿权在会计科目归属时应纳入存货科目,应在“地质勘查成本”科目下按项目分设子科目归集各项实际费用,并按经营实际对成本进行结转;采矿权的摊销应按探明储量除以企业当年的产量并考虑年开采量增加的情况来综合确定预计摊销年限;取得采矿权后再投入勘探的费用应继续资本化。
关键词:矿业权;存货;确认;重置;资本化
中图分类号:F407.1;F275.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09)04-0042-03
出版时间: 2009年 第4期
作者简介:周小林(1968-),男,重庆市潼南县人,青海省有色地勘局七队队长助理兼青海省都兰县督冷沟铜钴矿矿长,会计师,地质工程硕士,主要从事矿业经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