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现行的是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存的制度。由于制度理论研究欠缺和现行体制的局限,导致资源税制度关系紊乱。必须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排除行政权力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的过度干扰,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经济全局出发,理性分析、研究和理顺资源税费制度关系,积极审慎地推进资源税费改革。
关键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关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6995(2011)07-0009-03
出版时间: 2011年 第7期
作者简介:文正益(1944-),男,湖南省宁乡县人,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经济和矿政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