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学术期刊 > 2011年 > 8期 > 正文

国外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作者:蓝楠】 【预览:

摘要:我国的地下水资源保护远远滞后于发达国家,与美国、欧洲各国和澳大利亚等相比,我国的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发展滞后。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人工回灌补充含水层制度不完备;地下水资源监测制度不系统;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制度不得力;地下水资源水权转让和水市场制度不健全。完善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应建立和完善地下水资源调蓄系统,加强含水层的保护;建立和健全地下水资源监测制度;构建地下水资源水权转让和水市场制度;健全农村地下水源保护机制。
关键词: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国外
中图分类号:DF46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6995(2011)08-0033-03
出版时间: 2011年 第8期
作者简介:蓝楠(1978-),女,湖北省京山县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0Y J A820037);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2010Y00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重点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青年项目(ZF200903)。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X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