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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家所有权的矿业权价值的实现

【作者单位:华北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河北 三河065201
【作者:王玉洁,陈德利】 【预览:

摘要: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的,但是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政策实际上是将矿业权定位为用益物权,考虑到矿产资源的耗竭性,矿业权的使用权事实上转化成为一种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并未实现,这直接导致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影响了矿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通过顶层设计,确定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价值,完善制度,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对经济社会的持续保障。因此,要通过改善税费政策、完善矿业权评估、落实环境保护、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来实现矿业权的国家所有权,促进矿业开发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家所有权;矿业权;价值;制度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2)06-0042-03
出版时间: 2012年 第6期
作者简介:王玉洁(1963-),女,吉林省通化市人,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华北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党委书记,主要从事地质勘查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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