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泉县工矿废弃地主要包括采矿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两大部分,主要以铁矿、石灰石矿、尾矿库为主。以尾矿库为例,将评价单元划分为尾矿库平台、尾矿库边坡、废石场平台、废石场边坡、露天迹地、废弃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选取评价指标、确定权重及评价标准,进行工矿废弃地适宜性评价。平泉县659.08公顷工矿废弃地中,只有58.40公顷由于复垦区自然条件较差不能复垦,其余均可复垦为耕地或林地。通过复垦,平泉县可新增耕地面积354.39公顷、林地面积246.29公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平泉县土地有效供给,缓解人地矛盾、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平泉县
中图分类号:F301.2;F06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4)07-0053-04
出版时间: 2014年 第7期
作者简介:李明辉(1981-),男,河北省承德市人,河北陆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土地规划与土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