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规划本质不合理、政府管理层权力过于集中、规划组织结构不合理、土地分区缺乏独立性、个体权益保障水平低等深层次原因,当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规划权限集中,微观设计缺位;(2)规划效力滞后,管制效果薄弱;(3)规划分类概略,衔接模式粗放;(4)目标分解粗略,实施措施缺乏;(5)分区模式不当,管制规则不足;(6)公共参与缺失,权益保障不力。对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改革的建议:(1)深化简政放权,加强部门协调;(2)改革土地分类,促进城乡一体;(3)优化土地分区,实现定量管制;(4)立法公共参与,保障主体权益。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分类;分区;公共参与;土地产权
中图分类号:F301.2;F06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4)12-0031-05
出版时间: 2014年 第12期
作者简介:李乐(1983-),男,山东省冠县人,东营市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中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分区、土地整治和发展权研究。 基金项目: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32400410250);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3-QN-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