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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废弃矿区闭矿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单位:1.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 430074
【作者:蓝楠,刘中兰】 【预览:

摘要:废弃矿区带来的水环境破坏与污染、土壤流失或者土壤污染、影响生物多样性、地貌景观等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予以应对,以便有效均衡和协调废弃矿区的经济、环境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完善的废弃矿区闭矿立法是有效防治废弃矿区环境问题的前提。国外废弃矿区闭矿立法遵循污染者负担及例外原则分配责任;实施闭矿计划进行源头控制;实行闭矿分级治理制度确保重点区域优先治理;设立闭矿专项基金制度保障土地复垦。我国应借鉴其经验,完善污染者负担及例外原则,确立闭矿计划制度,设立闭矿专项基金制度;实行闭矿分级治理制度等。
关键词:废弃矿区;闭矿立法;启示;国外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4)12-0056-04
出版时间: 2014年 第12期
作者简介:蓝楠(1978-),女,湖北省京山县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2012年赴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研修,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基金项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CUGFP-1406)、(CUGFP-140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CUGW1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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