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北京市平谷区A工业大院的情况看,农村工业大院土地利用普遍存在产出水平低、集体收益低、拆违后闲置、改扩建有限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各类规划缺乏有效引导、土地节约集约调控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土地集约利用的调控体系、违法建筑处置程序不完善等因素造成的。建议:(1)夯实管理基础,做好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多规融合”规划体系和规划主动评估、调整机制;(2)完善调控体系,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和资源闲置处置办法,加强集体建设用地持有环节的税收设计;(3)加大制度供给,如出台差别化用地政策、建立改扩建项目投资程序、完善行政处罚处置法规等;(4)注重整体布局,明确乡镇政府整合资源的主体地位。
关键词:农村工业大院;土地集约利用;制约因素;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2;F06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5)08-0058-03
出版时间: 2015年 第8期
作者简介:徐博(1981-),男,辽宁省阜新市人,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国土资源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