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阐明加快创新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梳理地方实践和成效的基础上,对新时期我国自然资源督察体系的构建作了深入探析,提出构建我国“三级九类”自然资源督察体系及完善机制建议。“三级”即国家级、省级、设区市级;“九类”即土地督察、矿产资源督察、海洋督察、森林(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督察、草地(湿地)督察、水资源督察、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保护督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督察。同时,要在增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权威性和威慑力、提升自然资源督察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完善相关机制。
关键词:自然资源督察体系;构建;地方实践;实施机制;建议
中图分类号:F205;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5)05-0004-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185
作者简介:顾龙友(1952—),男,江苏省常州市人,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特邀咨询委员,原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巡视员兼副局长,曾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