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线性基础设施如电力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关涉重大公共利益,法律及行政法规从公法上为此类基础设施设定了一定范围的保护区,此举一方面为基础设施提供了有力保护,然而另一方面却限制了保护区内土地或地表空间的充分利用,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利害冲突。文章梳理了有关电力线路走廊、石油天然气管道通行带现行立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比较分析了学者们提出的空间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等若干解决办法。基于公共地役权的自身特点及部分国家、地区的实践经验,提出公共地役权制度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式,可以在基础设施的经营者与土地权利人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基础设施;电力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共地役权;管制性征收
中图分类号:D922.3;D923.2;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5)03-0066-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048
基金项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电力法》修订重难点问题研究”项目之“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中电联法律分会〔2023〕7号)
作者简介:吴德松(1970—),男,湖南省湘阴县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法务中心主任,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法学学士,主要从事电力法及公用事业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