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莫桑比克拥有丰富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为通过资源实施经济多样化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福利水平,莫桑比克通过《矿业法》《石油法》等法律在能源和矿产资源领域实施了本土化立法,内容主要包括推动本土商品的采购,增加本土劳动力的雇佣,提高本土资本的参与,加大本土人员的培训力度等。此外,莫桑比克在生产加工和大型项目建设等领域也实施了类似的本土化立法,但这些立法规定存在缺乏具体原则、规定过于含糊、适用范围受限等问题,影响了本土化进程。在莫桑比克目前的本土化法律框架下,一些公司在矿产和能源开发等领域通过培育当地供应商、培训当地人员、扩大当地资本参与等方式,积极推行本土化措施,既推动了莫桑比克的本土化进程,也实现了公司的良性发展。从长远来看,莫桑比克正考虑制定专门的本土化立法,以进一步推进本土化进程。
关键词:莫桑比克;本土化;矿业法;石油法;矿产资源
中图分类号:D94;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4)12-0004-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07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项目“非洲本土化立法研究”(19VJX062)
作者简介:朱伟东(1972—),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中国非洲研究院)非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非洲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