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地位特殊,规划实施的相应保障政策机制尚未系统化。文章以长江经济带为例,梳理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的体系与内容,搭建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框架。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存在规划实施主体与责任不明确、规划实施传导体系欠缺和国土空间实施用途管制未形成常态化制度等问题。因此,流域国土空间规划须要采取明确规划实施主体与责任、健全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严格重点区域空间管控等相关策略以保障规划实施,完善全国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规划实施的管理效能。
关键词: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长江经济带
中图分类号:F205;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4)02-0011-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024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重点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对三地空间格局影响机制研究”(KY2024B0186)
作者简介:倪维秋(1978—),男,吉林省梨树县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农学博士,主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