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发挥基金使用的最佳作用效果,采取比较研究、归纳演绎等方法,从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两方面对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历程进行梳理总结,从资金使用方式、性质、监管手段及作用等方面对矿山土地复垦费用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进行比较分析;在生产矿山土地复垦费用预存纳入基金管理后,对基金的使用范围、账户设立要求、计提标准与依据、使用监管方式等方面的区域性差异与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管理目标和配套制度两方面对基金制度的作用进行阐释。最后,提出增强配套制度体系对矿山企业履行修复义务的约束作用和释放基金的激励作用等建议。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现状;改革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2)09-0069-07
DOI: 10.19676/j.cnki.1672-6995.000791
基金项目:自然资源部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与监督管理技术支撑”(121102000000190022)
作者简介:刘向敏(1982—),女,河北省武安市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资源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