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备案中存在设定权限不明确、备案性质模糊、审查要求和审查机关责任边界不清晰、救济渠道缺失、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缺乏高位阶立法支持、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权责一致原则未落实等。建议通过重构行政备案的概念、依法设定行政备案事项、完善行政备案救济制度和合理界定行政备案机关的职责等加以规范。
关键词:自然资源;行政备案;外部备案;设定权限
中图分类号:F062.1;F205;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2)06-0069-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762
基金项目:矿法三个配套法规修改与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121102000000180067)
作者简介:李海婷(1982—),女,安徽省合肥市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资源产业经济博士,主要从事自然资源法律理论和经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