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宅基地退出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H村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中的一个示范村,在宅基地退出改革试点实践中形成了“宅基地置换+旧房换新证”经验,有效地解决了宅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土地复垦+旧房美化”模式,盘活了宅基地经济价值。文章针对宅基地退出面临的法律规定与配套制度不完善、长效机制缺乏等实践困境提出其未来进路:一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二是构建改革的长效机制,巩固宅基地退出成果。
关键词:宅基地退出;乡村振兴;理事会;三权分置
中图分类号:F301.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1)04-0071-07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542
基金项目: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农村宅基地融资担保法律问题研究”(gxun-chxzs2019132);本文获得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支持
作者简介:朱振明(1997—),男,广东省云浮市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权法,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