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宅基地退出是实现宅基地高效利用的有效措施。宅基地退出范围扩大、退出渠道多样和补偿多元是宅基地退出制度创新的集中表现,集体土地处分权能伸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改革推进和满足农户差异化需求是宅基地退出实践创新的根本动因。宅基地退出实践探索中面临合理性质疑、冲击现行制度、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变化,通过拓展退出范围、拓宽退出渠道、完善补偿标准,建立更加完善的宅基地退出制度。
关键词:宅基地退出;退出范围;退出渠道;补偿标准
中图分类号:F301.2;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0)07-0018-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486
基金项目:自然资源部部门预算项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121102000000190002)
作者简介:岳永兵(1981—),男,河北省武安市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经济与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