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理论界中,集体与政府之间的收益分配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而在集体与集体成员以及集体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中,侧重保护农民权益成为学者们的共同价值取向。在各地实践中,调节金作为政府参与分配的主流方式,明显体现出税收的某些特性与功能,为未来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而在集体内部收益分配实践中,“以民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由此,提出具体构想:在政府层面上,探索建设集体土地税收制度,逐步实现以税收为主的最终分配参与模式;在集体层面上,明确所有权主体,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等,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0)06-0055-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32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权同价’视角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研究”(14BFX081)
作者简介:郭浩楠(1993—),女,山东省淄博市人,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