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十年成效显著,对推进形成高效、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也存在着满足新形势的要求有难度、刚性管控不强、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不足、配套政策协同性不够、陆海统筹缺乏等问题。在国家规划体制改革后,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融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中,但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还会坚持,应该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建立“指标+空间+清单”的管控体系、优化空间功能定位和管控技术方案、完善重点政策和统筹推进陆海协同发展等方面,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落实。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战略;制度
中图分类号:TU982;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0)04-0004-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425
基金项目:自然资源部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委托项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政策实施评估(陆域部分)”
作者简介:黄征学(1975—),男,湖北省京山市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空间治理等方面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