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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矿政对地勘单位投资探矿权的影响研究

【作者单位: 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宁 530023】
【作者:梁焕文】 【预览:

摘要:国家出台实施新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简称“新矿政”),必将对企业、单位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文章概述新矿政的内容,比较新旧矿政的区别,分析国家出台实施新矿政目的和意义;研究解析新矿政在制度上、区域上、时间上对国有地勘单位投资探矿权带来的机遇,及其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增加、资金压力、管理难度等方面的挑战,进而提出投资探矿权要提高投资意识、执行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等多项建议,以及成立信息调查机构、搞好业财融合关系、加强能力建设、重视科技引领、强化风险管控等措施。

关键词:国有地勘单位;权益金制度;探矿权;投资;机遇;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9)03-0038-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216

基金项目:部门预算项目“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项目绩效目标体系建设研究”(桂财预函〔2018〕107号);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研究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出台前国家资金投入形成矿产地的转让处置方案,权益金制度实施后的投资管理策略”(桂地矿办〔2018〕12号)
作者简介:梁焕文(1964—)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财务处处长,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硕士,主要从事地勘经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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