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工业污染场地,有待进行修复治理后再利用。对德国在该领域的法律、监管机制、治理方法及后期再利用等进行了梳理,包括土壤保护与防治的法律基础,土壤修复治理的监管部门、责任主体,土壤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土壤修复监管工作程序,土壤修复治理措施。德国鲁尔区在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方面,区域政府层面的宏观指引与推动、企业的作用以及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和公众参与等几个因素起到关键作用。对我国的启示:(1)完善法律法规,亟需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2)明确土壤修复治理责任主体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3)健全监管程序,强化部门协调机制;(4)完善基础调查与信息库建设;(5)加强政府和开发企业的合作机制。
关键词:工业污染场地;棕地;修复治理;再利用;德国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8)05-0052-07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33
基金项目:2016 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科技项目(2016STGT10 )
作者简介:温丹丹(1983—),女,江西省九江市人,江苏省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城市土地收储工作,曾赴德国研修学习鲁尔老工业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及再利用,研究方向为国土资源管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