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油气勘探普遍存在周期性规律,勘查工作量部署遵循勘探地质评价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南海西部近海原油勘探周期为4~5年,高温高压天然气勘探周期近10年,深水天然气勘探周期更超过10年;天然气勘探周期长、费用高。现行油气探矿权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首次有效期为3~7年,每2年延续一次,并以每2年的实物勘查投入作为延续登记的考核标准,不符合海洋油气勘探周期的规律,不利于天然气勘探健康发展。建议:(1)延长探矿权有效期;(2)整体考核持证期内勘查投入。
关键词:海洋油气;勘探周期;探矿权登记;探矿权有效期限;勘查投入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8)04-0060-04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050
基金项目:国家“十三五”重大专项“琼东南盆地深水区大中型气田形成条件与勘探关键技术”(2016ZX05026-02)
作者简介:鲁怡(1982—),女,四川省乐山市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矿权经营工程师,矿物学硕士,主要从事矿权经营和油气勘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