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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地三权分置法制建构

【作者单位: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 450002】
【作者:祁雪瑞】 【预览:

摘要:农地三权分置立法需要破解法理认知误区,并根据立法目的明确制度选择。首先应对政策表述、政策目标深入理解,对政策实施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以利于法律转化更精确、对实践的针对性更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制度设计方向应该是:为经营权解除不当限制并进行动态监管,既放活又警惕,形成三种权利的相对平衡格局。目前三权分置政策承担的功能太多,政策负担过重,将来立法必须适度剥离农地的附加功能,凸显农地的经济功能。可采取修改法律名称并增设专门章节的方式,构建双权利证制度、农地市场分级制度、产权交易服务制度、鼓励粮食生产制度、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等,有效化解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等实践风险。
关键词:农地;三权分置;法理;法制
中图分类号:F301.1;F301.0;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7)08-0009-06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重点课题17A18“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难点及对策研究”
作者简介:祁雪瑞(1963—),女,河南省滑县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哲学硕士,主要从事立法学、行政法方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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