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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若干问题的探讨

【作者单位:1.广东省地勘局,广州 510080; 2.广东省财政厅,广
【作者:周国新1,周薇薇2】 【预览:

摘要: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评价对象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负责人评价的目的是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优化选择和有效激励,而对企业评价的目的是依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财务资本的配置决策等。评价目的不同,评价的内容和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因此,企业、企业负责人应施用两种不同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对企业的评价,应考虑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不同外部环境、不同地区和不同规模。而对企业负责人的评价,不但要看经营成果,更要依据企业“大环境”等基础条件进行综合评判。
关键词: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企业负责人
中图分类号:F276.1;F272.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07)04-0044-02
出版时间: 2007年 第4期
作者简介:周国新(1955-),男,广东省高州市人,广东省地质勘查局副局长,研究员,管理学学士,主要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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