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探讨了城镇土地评价中主成分分析法应用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其目的在于解决目前城镇土地评价方法中存在的评价因素的共线性和因素权重确定的主观性两个主要问题,并以邯郸市市区土地定级作为实例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利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城镇土地评价可以有效地揭示土地评价因素相互间的关系,且综合评价成果客观地反映了城镇土地质量优劣的空间差异。
关键词:城镇土地评价;主成分分析法;邯郸市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07)07-0027-05
出版时间: 2007年 第7期
作者简介:冯长春(1957-),男,山西省安泽县人,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导,长期从事城市与区域规划、土地经济和房地产发展的教学、科研工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047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