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控制环境破坏而建立的约束制度,包括生态补偿类型,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责任,生态补偿法规、制度、政策等。黑龙江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着缺乏法律保障、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环境违法处罚标准过低,企业将环境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的情况,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和保障措施,惟如此,才能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生态补偿机制;财政政策;保障措施;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07)08-0021-03
出版时间: 2007年 第8期
作者简介:张永平(1959-),男,黑龙江省海林市人,黑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哈工大EMBA,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读博士,主要从事环境资源经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