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要求矿山企业每年对其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等进行动态检测,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账,以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核算。目前矿山储量动态监管逐步推广实施,它的开展,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资源储量消耗情况实现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加强了对资源的管理。
关键词: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补偿费;回采率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07)12-0006-02
出版时间: 2007年 第12期
作者简介:许大纯(1967-),男,山东省聊城市人,工程师、律师,法学硕士学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在读博士,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及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