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矿业权会计核算,对地勘单位加强矿业权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矿业权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1)成本核算没有体现矿业权的无形资产属性。(2)矿业权成本核算不符合新会计准则中相关性、可比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假设。(3)缺少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4)对探矿权终止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不全面。文章提出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规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中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规定,将矿业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对完善矿业权会计核算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矿业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407.1;F406.7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08)07-0043-03
出版时间: 2008年 第7期
作者简介:刘芳(1972-),女,山东省章丘市人,会计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现从事地勘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