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矿业权市场出让制度自建立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要适应新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文章分析了矿业权市场出让前提和基础,通过对现行矿业权市场出让制度的对比研究,指出出让制度存在的缺欠,对矿业权采用一主一附的划分标准,基于此将矿业权分为两大类四小类,构建了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
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制度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0)07-0000-00
出版时间: 2010年 第7期
作者简介:曲钢(1970-),男,辽宁省大连市人,会计师,经济学学士,主要从事矿业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