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市场形成的基本条件。增收和分配公平是农地产权流转的基本动力。依据当前国家政策和法律,国家通过征收制度垄断了农地所有权交易,农地产权的自由交易主要限于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证明,这种二元交易机制导致效率和公平双重损失。深化农地市场改革,重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各种形式的利益侵蚀行为。为此,一要遵循市场机制进行征收制度改革;二要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逐步直接入市;三要统一两类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四要建立完善的交易服务体系;五要健全农地流转的法律程序。
关键词:农村土地;市场化;交易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1.11;DF4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6995(2011)03-0014-03
出版时间: 2011年 第3期
作者简介:冯涛(1969-),男,安徽省亳州市人,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财产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研究。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SJD8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