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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维州矿山水资源的法律调控及启示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作者:夏云娇/陈晴】 【预览:

摘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在矿山及采石场水资源管理方面不仅有具体详尽的法律与政策规定,而且形成了盐度管理计划、废水分层处置、水资源管理战略、环境监测与报告等制度。我国可以借鉴其在矿山水资源管理法律实践方面的一些经验:完善矿山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确立清晰的矿山水资源管理目标;严格矿山废水排放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废水分层处理模式;把水资源监测与评估贯穿于整个矿业过程;建立分工明确,协同管理的矿山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公众参与,增强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矿山水资源;法律调控
中图分类号:416.1(611);P641.5+5(6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6995(2011)10-0046-03
出版时间: 2011年 第10期
作者简介:夏云娇(1973-),女,湖北省仙桃市人,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在读,中国地质大学人权法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公派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环境资源行政法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澳大利亚矿业法律制度研究”(CUGW100223);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澳大利亚矿业立法研究”(2010Y00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重点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矿业权市场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ZF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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