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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土地利用分区与差别化土地政策研究

【作者单位:青海省国土规划研究院,西宁 810008
【作者:司慧娟】 【预览:

摘要:青海省土地利用分区划分为东部土地利用区、环青海湖土地利用区、柴达木土地利用区、青南土地利用区四个分区。针对青海省及不同土地利用分区的特点,构建土地利用差别化政策建议:(1)计划管理方面,予以土地政策支持,适当增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2)地价方面,对利用戈壁荒滩等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予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土地资源开发方面,柴达木土地利用区重点在研究未利用地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东部土地利用区重点在对现有城镇内部改造和挖潜利用;(4)耕地保护方面,以财政资金设立生态保护基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5)集约用地方面,建立适用柴达木地区的集约用地考核标准。
关键词:土地利用分区;差别化土地政策;建议;青海省
中图分类号:F301.0;F061.6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3)06-0024-03
出版时间: 2013年 第6期
作者简介:司慧娟(1982-),女,河南省鄢陵县人,土地管理工程师,土地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土地规划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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