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矿业企业市场主体的产权界定有其特殊性。国有矿业企业的产权界定可通过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国有资产的资本化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等措施,通过推进探采一体,建设完整的市场主体。民营矿业企业也需要界定产权,实现体制转型升级,解决民营矿业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改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给民营矿业企业发展提供机遇。对于国有地勘单位要事企分开,明晰产权,使地勘企业成商业性地勘市场主体;地勘行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分类改革组建原则和操作方式,建议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中央统一组建,生产经营类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重组。
关键词:产权界定;矿业市场;矿业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地勘单位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4)10-0004-06
出版时间: 2014年 第10期
作者简介:张彦英(1944-),男,甘肃省靖远县人,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咨询委员,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大学本科学历,主要从事地质矿产管理及地质科研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