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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流转问题及法律规制——矿业权流转问题研究系列之三

【作者单位:1.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济南 250013,2.山东财
【作者:韩继深1,李欣蓓2,冯林霏3】 【预览:

摘要:矿业权流转是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使用权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关系的具体体现。对地勘单位而言,矿业权流转中的法律风险有:(1)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合规性缺陷;(2)违规或非法操作导致的合法性隐患;(3)流转实践中因矿业权本身瑕疵、流转双方报批手续瑕疵,以及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流转、矿业权整合和矿业权流转不符合条件等原因导致的风险。为此,要强化法律意识,建立合规合法的矿业权管理流程,发挥审计法务、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依法规范矿业权流转;同时,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专业律师防范法律风险,并重点关注交易伙伴选择和交易合同。
关键词:矿业权;流转;问题;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4)12-0010-05
出版时间: 2014年 第12期
作者简介:韩继深(1957-),男,山东省莱芜市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地勘经济和地勘财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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