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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督察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

【信息来源: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1-04-07】

完成人员:曹端海 李海婷 董晓东 马 静 鹿爱莉 罗小民 崔振民 刘 敏 盖静 吴伟宏 袭燕燕 孙志伟 张维宸 王素萍 于银杰 姜 琳

完成日期:2018年1月9日

成果简介:

土地督察的法律问题,不仅是当前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题,也是研究的难题。实际上,土地督察并非法制化的产物,从国家建立土地督察制度至今已十年有余,其法律地位仍然不明确,然而在当前土地管理体制和管理形势下,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土地督察制度认识的不足,不仅是个别针对土地督察机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民众,还包括从事相关工作的国家行政人员甚至是法官。

受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委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承担了《土地督察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土地督察制度建立的原因、土地督察的性质、土地督察的现状以及当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土地督察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解释清楚土地督察制度,从而反映出土地督察制度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本研究的结论能够为涉及土地督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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