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收益分配补偿制度后评估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2-28】

任务来源:国土资源部

研究单位:法规室

完成人员:鹿爱莉 崔振民 孙志伟 董晓东 罗小民 袭燕燕 于银杰 孙映祥 张维宸 王素萍 李海婷 吴伟宏 曹端海

起止时间:2013 5 月至 2012 12

主持鉴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组织鉴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鉴定日期:2014 5 6

成果简介: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7 号),促进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后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实效性,国土资源部要求对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估。该工作要求开展对现行矿产资源收益分配补偿制度实施情况的后评估,研究矿产资源税费的种类、内涵和相互关系,分析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的经济手段,为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提供支撑。

后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一是确定五个规范性文件为主要评估对象,并对评估对象进行了概括介绍;二是对评估对象制定了后评估工作方案,成立评估小组,确定了评估技术路线,并介绍了主要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根据后评估工作规范性评估要求,对后评估的五个相关文件进行规范性评价;四是对后评估对象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五是对后评估工作给出结论性意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矿产资源收益分配补偿制度后评估》采用科学合理规范的评估方法,提出

的相关修改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紧贴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为我

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同时也为

矿法修改做了基础性工作,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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