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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蹲点调研日记之一:政策落地是陕西省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产业所汪恩满】 【发布时间:2015-10-20】 【预览:

日期:2015年10月18日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调研组成员:高兵、董建美、汪恩满

按照部勘查司和经研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本次蹲点调研的第一阶段为2015年10月16-18日,共为期三天,主要赴位于宝鸡市的陕西省地矿第三地质队和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七总队开展调研。通过与地质队队长及基层地质队员们座谈、项目调研等方式进行交流,我们深深体会到:改革政策落地对于陕西省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成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此,有一些体会和感受:

陕西省在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中,迈出了很大的一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地勘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作为陕西省地勘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制定了该省《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地勘单位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关于地勘单位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意见》和《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等四个改革配套文件。2011年3月22日,省政府召开陕西省地勘单位改革工作汇报会,会议认为,要充分发挥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在加大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力度的同时,与优势企业联合开发资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走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道路。要落实既定政策,强化保障措施,在矿业权流转使用、保障性住房建设、离退休待遇方面对地勘单位给予支持,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按理说,按照改革顶层设计与总体部署,陕西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应该顺利推进,但我们来到陕西省地矿第三地质队和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七总队调研了解到,改革的很多配套政策并没有很好地得到全面落实,与单位与职工的预期有较大差距:

1.社会保障问题资金缺口较大,离退休人员待遇、住房补贴、基础设施、养老保险、合同制工人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让地勘事业发展“步履蹒跚”。

2.地勘单位原有划拨土地难以转为商住、工业用地,更谈不上新获取用于改善职工住房的土地,部分无房职工“怨声载道”。

3.当前地勘经济下行,地质队普遍面临困难,按照企业身份纳税比按事业身份纳税更是增加大量税款,让单位“雪上加霜”。

4.对于改革方案中有关优先配置矿权、承担地勘基金项目成果奖励比例分成等扶持政策在当前形势下更是难以落实,成为“空中楼阁”。

深化地勘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富有活力的地质工作新体制,是陕西省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主导思路。在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地勘单位应在顶层设计的框架下加快发展,两者应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应该说,陕西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成效首先取决于改革一揽子政策的落实效果,同时推进改革措施落实也是维护政策的延续性与严肃性以及政府公信力的需要。

当然,维护改革政策的延续性与严肃性,并不意味在推行改革过程中,政策不能有任何的调整、不能出现任何失误。客观来说,陕西省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探索走在全国的前列,没有更多经验可借鉴,加之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政策制定和落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政策失衡及实施不到位等问题。很显然,这些问题无须畏惧,只需要适时调整、总结修正、妥善处理即可。当前基层地勘单位最为困惑的是,改革的顶层设计迟迟不能落地,配套政策却迟迟不能兑现,让单位发展“无以是从,提心吊胆”。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古代卷帙浩繁的变革史给今人留下了可资镜鉴的宝贵经验和教训,我们今天不可不察。就陕西省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而言,政府应当加大相关改革政策的落实力度,总结改革阶段性成果,让企业化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让地勘单位看到希望和未来。

从某种程度讲,实施企业化改革的地勘单位亟需“扶上马、送一程”。

与陕西省地矿第三地质队座谈

与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七总队座谈

深入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七总队矿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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