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融合的机理体现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土地,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会引发城乡产业、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态资源等的空间分布的调整,进而影响城乡关系,而城乡关系调整的过程也是土地利用形态和结构发生变化的过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首先应以土地为切入点,通过调整城乡空间结构,响应城乡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的用地需求,然后通过土地要素流动引发城乡产业、人口、资本、技术等要素双向流动,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动力。文章从空间融合、经济融合、社会融合、环境融合四个维度探索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城乡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在机理;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F301.2;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4)08-0074-06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956
基金项目:安徽省社科青年项目“土地整治对安徽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机理及实现路径研究”(AHSKQ2017D05)
作者简介:刘小红(1985—),女,山西省吕梁市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