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人员:鹿爱莉 崔振民 李海婷 王素萍 吴伟宏 罗小民 钱丽苏 盖静 姜琳 唐宇 张维宸 于银杰 马静 马茁卉 刘敏
成果简介:本项目研究一是就勘查开采行政许可、勘查开采行政诉讼、矿业权信息公开等制度开展矿法三个配套法规(“三令”)修改与行政法衔接研究;二是就矿业权出让合同,矿业权登记,矿业权抵押、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涉及的矿业权退出中的法律适用等主要制度开展“三令”修改与《民法典》衔接研究;三是就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权益金、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等主要制度,开展“三令”修改与矿法修改、矿产资源管理重大改革衔接研究。以上成果对于支撑矿产资源法及其三个配套法规修改、自然资源法制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等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